历代惩治官员的贪污,不乏施以重刑者,或斩肢、枭首,或阉割、鲸墨(刺配),或施以鞭杖,或终生监禁,甚至满门抄斩(族刑)……力图禁官邪,养廉洁。
却也不见河清海晏,即令一时表面上风平浪静,深海里却更加汹涌翻腾。正如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谢德林所说:
“贪污现象好似一个年华已逝而春情长在的女人。”
其人观察之精,结裹之妙,委实入木三分。贪污现象如韭菜,割复生,像顽癣病灶,稍一疏忽,又大面积蔓延。《中国反贪史》总主编王春瑜先生说:“贪污腐败分子在祸国殃民的黑道上走到尽头,掉进永劫不复的万丈坑。”
曾被胡适夸为行己立身都是最科学化的丁文江也“最恨人说谎、最恨贪污。”
为什么最恨贪污呢,这缘于贪污对社会的危害之烈。盖其以来自于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直接的、或拐弯抹角的盘剥,来满足自己穷奢极欲的耗费。正如王春瑜先生说“贪污是腐败的核心,也是其主要表现形式”。
大面积“春情常在”的贪污引发社会结构的动荡、崩离。按说随着时间的流逝,社会总该是向文明、进步顺移,谁知事实往往与人的愿望相违。历朝历代贪贿者,所攫财富,往往骇人听闻,超出小民百姓想象力之外,殃及国家,祸害人民,渐成积重难返之势。贪与赃通常并称,《中国法制史》(1935年,商务)引《晋律》张裴注“取非其物谓之盗,货财之利谓之赃。”同时,“若受财物贱买贵卖等情者,皆坐赃为盗。”可见贪贿者是最大的盗贼。
由四川人民出版社作为重点书推出的90万言的《中国反贪史》,自上古三代的贪贿萌芽,一直写到清朝的颠覆,每章(即每一朝代或历史时期)多以反贪概述、反贪机制、反贪文化、反贪启示来作支架结裹。在此支架下,发议又各出奇彩,研究撰述者多积年有得,最有价值者,是不局限于钩沉历史的负面效应,而能透过历史上贪贿肆虐、反贪艰难的不可收拾的状态,深层剖析前人所以致误的原因,从而使本书成为一部精密厚重的辩证著作。诸公以史家精密的方法搜寻出详尽而惊心动魄材料史迹,又用现代眼光细为推求,比较考索,沉潜判断,如谓历代反贪“也曾取得了相当成就,但却无法根本扼制贪腐的愈演愈烈,最终导致了吏治崩溃和政权瓦解的悲剧”。
显然,只有当社会走上良性的制度轨道,走上现代化的法治国家之路,方可消除贪污腐败病灶的蔓延,也才有可能将病灶爆发的机会减弱到最低的限度。
让机制的作用像一片飞花,轻盈灵动、行之有效,去掐灭谢德林所说的那种变态而“长在的春情”。
“一片飞花减却春”。